岗位职责:   

1. 负责中小学日常音乐/戏剧课程授课;  

 2. 负责中小学艺术类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;  

3. 完成学部安排的日常教学和各项培训、教研活动。


招聘要求:

 1. 音乐表演(声乐、表演)/乐器类(弦乐、打击乐)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; 

2. 有钢琴教学、演奏、即兴伴奏等相关学科教学实习或工作经验;掌握除钢琴外的另一门乐器,并具有专业水平;对于活动、社团的组织经验丰富;

 3. 热爱教育事业,有先进的教育理念,愿意在我校长期发展; 

4. 善于学习,乐于钻研,有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,责任心强,能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,并承受一定强度的工作压力。